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會計主任
張貼日期: 2022-01-07 14:51:27 點閱:284
依據: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0年12月14日主預字第1100103571號函辦理暨 彰化縣政府110年12月21日 府主預字第1100458806號函辦理。
說明:為加強宣導國內出差交通費報支規定,彙編「國內出差以機關所在地為交通費報支起點問答集」1份,如附件,供同仁參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