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者 護理師
張貼日期: 2022-04-29 11:16:51 點閱:167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10054220號函辦理。 二、有關國內供應已核准緊急授權使用之COVID-19疫苗,其中 莫德納(Moderna)COVID-19疫苗業於本(111)年4月17日 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專家會議決議,經整體評估 該疫苗對兒童之有效性及安全性,並考量國內緊急公共衛 生需求,核准該疫苗可用於滿6歲至11歲接種,每劑接種 0.25mL。另該族群COVID-19疫苗接種政策,並於本年4月20 日經「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 (ACIP)」專家會議討論,基於國內COVID-19疫情上升, 為保護學童預防感染所致重症,建議滿6歲至11歲學童可接 種莫德納COVID-19疫苗,依據目前莫德納疫苗臨床二、三期研究實證結果建議接種兩劑,我國ACIP建議學童接種第 1、2劑間隔為12週以上。 三、前揭滿6歲至11歲學童COVID-19疫苗接種作業,可採「校園 集中接種」及「合約醫療院所接種」模式執行,充分尊重 家長選擇。爰請學校先行協助調查校園集中接種意願,提 供家長(監護人或關係人)「莫德納 COVID-19疫苗6-17歲 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」,選擇校園集中接種或至合約 醫療院所接種,並詳細填寫家長(或法定代理人)之各項 欄位資訊後,由學校於111年4月29日(星期五)收回並彙整 統計意願人數(如家長需7天充分思考時間,亦請尊重其意 願),至雲端回報彙整情形(https://forms.gle /DEiZ54SNXjQi6W4Y6),當日接種提供到校接種醫療單位家 長同意於校園集中接種COVID-19疫苗之學生名冊,並在充 分尊重家長選擇及意願之前提下,依學校前置作業規劃情 形,安排接種時間。本府將與本縣衛生局協調自本(111) 年5月2日起安排校園集中接種時程及提供未在校接種者指 定合約醫療院所名單,仍依實際排程為主。 四、莫德納COVID-19疫苗為首次於國內提供滿6歲至11歲兒童接 種,基於兒童及青少年接種mRNA疫苗後可能出現的反應及 罕見且多數為輕微之心肌炎或心包膜炎,請學校確實將接 種須知分發提供家長參考,並給予家長至少7天的充分思考 時間,以利其瞭解國際間青少年接種mRNA疫苗之副作用監 測情形及接種疫苗之效益,評估並決定是否讓子女接種。 另6歲至11歲兒童表達及理解能力較不及青少年,爰請於疫 苗接種前後加強衛教宣導說明。 五、學校辦理旨案疫苗接種作業之其他行政配套措施: (一)特殊教育學校之校園集中接種服務,建議加派醫療人 力,以觀察學生身體狀況。 (二)請於接種疫苗當日調整課程內容,安排靜態活動,以觀 察學生身體狀況。於疫苗接種後兩週,妥善規劃課程內 容、調整教學方式及減少激烈教學活動。 (三)學生若至醫療院所接種疫苗,學校應給予疫苗假,不列 入出缺席紀錄。若家長需請假陪同學生至醫療院所接種 疫苗,可給予防疫照顧假。 (四)學生接種疫苗後,當日起如有不良反應,得申請疫苗 假,不列入出缺席紀錄,以3天為原則(含接種當日), 必要時得延長。另學生請疫苗假時,請班級導師確認家 中是否有人陪伴及照顧。 (五)學生於疫苗假期間,家長如有照顧學生之需求,其中一 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。前述家長,包括父母、養父母、 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學生之人(如祖父母)。 六、檢送修訂之相關作業文件表單共6件: (一)「莫德納COVID-19疫苗6-17歲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 書」。 (二)「莫德納COVID-19疫苗學生接種後注意事項暨接種通知 單(樣本)」。 (三)「COVID-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程序建議指引」。 (四)「COVID-19疫苗校園集中接種作業程序及工作指引」。 (五)「兒童COVID-19疫苗接種相關QA」及「COVID-19疫苗校 園接種作業問答輯」。(六)COVID-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學生具接種意願名冊(樣 本)。 七、本案學生疫苗接種事宜,請貴校校長擔任指揮官統籌安 排,有關前揭學生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請學校自行協 調印製使用,以利作業時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