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2-11-29 11:52:09 點閱:182
說明: |
一、 | 該基金係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(以下稱本法)第38條規定,為使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均能依本法規定獲得基本保障、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及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(以下稱強制險)制度之政策性目標而設置,並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監督之公益性財團法人。 |
二、 | 111年11月30日起,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牌,並投保強制險,始得行駛道路。 |
您不可不知道的新規定https://www.mvacf.org.tw/Medi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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