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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~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檢送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導DM及「您不可不知道的新規定 國語篇」宣導短片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訓導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2-11-29 11:52:09 點閱: 436 (1776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說明:
一、 該基金係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(以下稱本法)第38條規定,為使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均能依本法規定獲得基本保障、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及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(以下稱強制險)制度之政策性目標而設置,並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監督之公益性財團法人。
二、 111年11月30日起,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牌,並投保強制險,始得行駛道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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