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教務組長
張貼日期: 2020-04-15 22:17:38 點閱:555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33357號函辦理。
二、 國家教育研究院依據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」審查之國民小學閩南語文、客家語文第三冊教科圖書,審查通過版本如下:
(一) 閩南語文:真平、康軒。
(二) 客家語文:真平、康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