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03-12 08:08:05 點閱:28
一、依教育部114年2月26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40021890號函
辦理。
二、為強化弱勢族群孕產婦健康,規律產檢並提升孕產相關健
康識能,該署114年度補助22個地方政府衛生局,結合280
家產檢院所及相關單位共同推動旨揭計畫,針對高風險孕
產婦提供孕期至產後6週之衛教諮詢、關懷追蹤及資源轉介
等服務。
三、請轉知所屬如有符合本計畫收案條件者,可轉介予各地方
政府衛生局或參與本計畫之合作單位,俾利提供相關孕期
照護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