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教務組長
張貼日期: 2020-10-06 11:44:47 點閱:206
說明: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9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114516號函辦理。
二、 國家教育研究院依據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」審查之國民小學閩南語文、客家語文第四冊教科圖書,審查通過版本如下:
(一) 閩南語文:真平、康軒。
(二) 客家語文:真平、康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