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護理師
張貼日期: 2021-03-15 11:40:30 點閱:772
一、依據本縣衛生局110年3月5日彰衛疾字第1100011483號函辦理。 二、貴校如辦理大型集會活動,請妥為評估該活動舉辦之必要性及相關風險程度,並訂定完整防疫應變計畫,依旨揭公告事項及相關規定,落實防疫相關準備及措施,並加強宣導及勸導民眾正確佩戴口罩。